防爆电动葫芦的安全要求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浏览量: |
防爆电动葫芦应用范围极为广泛,能应用在易燃、易燃液体的蒸汽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中。防爆电动葫芦不易产生火花,使用更加安全。防爆电动葫芦的生产是非常严格的,相关部门也对其机械防爆和电气防爆提出了安全要求。
机械防爆要求: 为防止因机械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及危险温度造成危险,防爆电动葫芦裸露的具有相对摩擦运动的部分采取限速措施,如钢丝绳与卷筒的卷入线速度和葫芦小车在轨道上的运行速度均不得大于25m/min。制动器应安装在隔爆外壳内部。当防爆葫芦工作环境金属障碍较多的时候,为避免吊钩与金属障碍物发生碰撞,应在吊钩滑轮侧板外表面标出警告标识。在同一轨道上有两台以上防爆葫芦运行时,葫芦上映设防撞缓冲装置。缓冲装置应为非金属材料,其表面电阻部的大于10。做好维护检修工作,确保防爆葫芦小车起、制动平稳,避免车轮打滑。防爆葫芦的运行轨道接头应光滑、平整,小车在运行中应无冲击现象。钢丝绳哼表面应无断丝。钢丝绳应有可靠的润滑措施,以减小钢丝绳与卷筒、导绳器及滑轮之间的摩擦。 电气防爆要求:防爆葫芦选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的有关要求,还应具有国家制定的防爆检验单位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标志应不主机的相应要求。所有电气元件不得有裸露部分。电缆中间不予许有衔头,必要时应设防爆接线盒。防爆葫芦用防爆电气间的链接及电源线应采用重型橡套铜芯多股电缆,并应带有一芯接地芯线,内接地芯线应与接线盒内的接地端子可靠链接,各防爆电气的安装连接电缆,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